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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镇积极强化水库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2021-07-14来源:昭化区门户网作者:浏览:624

为了确保我镇水库运行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是水库管理人员应明确值班责任,严守工作岗位,在完成原分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防汛及值班工作。

二是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下达的度汛方案和调度命令。认真、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及镇级下达的各项通知和指示,并做好记录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村值班领导或镇防汛值班室报告。

三是密切观测并准确掌握当前天气变化、雨情和水情(水位、库容、进出流量、汛限水位、降雨量等),要及时、准确做好水库的水雨情观测及报汛工作。遇上级来电询问时,要熟练、准确地做出回答,不得谎报、错报、不得相互推诿。

四是汛期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管理人员值班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出现空岗、擅自离岗现象。管理人员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岗值班的,应报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提前做好调班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脱岗,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是按要求开展水库工程巡视检查。当遇大暴雨、洪水、水库工程出现比较严重的病险情况或其他危险情况时,必须坚持24小时严密巡查。若发现水库工程出现异常或发生险情的,立即报告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做好水库应急抢险前期工作。

六是保持坝面整洁,及时清除坝面树木、杂草,制止坝面种植农作物、堆放杂物、溢洪道架设拦鱼网等行洪障碍及一切有损水库安全的行为;负责保管好水库现场存储的防汛物资,认真看管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水雨情测报等观测设备。

七是一旦发现破坏水库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水库大坝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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