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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三江新区发展事务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7-29来源:昭化区门户网作者:浏览:484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01117日至1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三江新区发展事务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139进行了巡察反馈,指出了学习流于形式、指导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思考不够深入、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会不严肃、选人用人不严格等9个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和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会后,中心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会议、全体职工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中心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细化问题、落实责任、建立台账、明确专人、限时整改,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

(三)强化跟踪,确保整改实效。至今年3月以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四)建立健全制度。5月中旬,我中心修订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等20余项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端正学习态度,进一步坚持理论学习的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三江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规范、完善、落实中心学习制度,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三是落实落细中心年度学习计划,干部职工个人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每周组织集中学习1次,干部职工每天坚持学习1小时,截至目前,已经组织集中学习18次,集中讨论2次,全体干部职工撰写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心得体会各1篇。开展警示教育学习2次。

2.指导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思考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与重点项目建设部门协调沟通力度,落实专人对新区重点项目进行梳理,深入项目现场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竣工一批重大项目,高效推进一批续建项目,谋划包装储备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新区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增强新区发展动力。二是针对超出职权范围或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于111日、22日、225日、310日、45日、52日、525日深入项目现场了解和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调查研究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带头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查研究,确保每个重点项目每月至少深入现场实地查看一次,具体工作人员与项目建设一线人员保持常态化电话沟通联系,每个项目每月至少电话联系2次,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有效解决措施,主动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增加推进解决问题力度,加快新区项目建设步伐。上半年累计深入两路一隧、红岩港现代粮食物流中心、滨江北路等重点项现场20余次,电话沟通对接60余次。

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完善公文审核把关制度。落实公文拟稿人、审核人、签发人、印制人责任,明确奖惩办法,以制度管人增进工作责任心。二是强化支部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安排,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三江新区工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从严治党三张清单等文件,并及时印发,确保实事求是,不虚化、不拖拉。三是培养全中心干部热爱本职工作的激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按时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乱发钱物的通知》(川委厅〔201447)等,进一步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法规制度对业务工作的约束力。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章立制,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我中心经费支出行为。三是落实财务审核把关责任制,会计人员把控好审核第一关严格审核,严格执行接待事先审批,坚持报账管理三单齐全,杜绝三单不齐和酒水消费。加强会计监督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履行好监管职责,定期排查。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对不合规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按照规定做好处置。四是加大公务卡的使用范畴和力度,符合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严禁大量使用现金支付,否则不予报销,截至目前没有大额现金支出,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五是定期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确保合法合规合纪。

6.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心工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严把工会经费审核关,加大工会经费支出监督审核把关力度,做到所有支出需经办人和领导签字,经费支出合规、票证合法、手续齐全。二是加大公务卡的使用范畴和力度,严禁大额现金支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7.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时刻把从严治党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的工作之中。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年终及时开展述责述廉,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以党建工作统领业务工作。已经制定并印发《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又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担起责任、狠抓落实。要求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领导对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每半年听取1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一把手、分管领导坚持上党课,每年党风廉政形势报告1次。今年以来,党支部书记听取分管领导对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2次,听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1次,正在准备廉政党课和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党课讲稿。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摘登、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通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两《准则》,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动自觉。五是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权利运行,加强对文件收发、财务、户口审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并梳理完善制定印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两张清单》,按照要求完善了2021年主体责任台账和权利风险防控台账,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努力把风险点变成安全点六是注重事前防范,筑牢廉政防线,牢记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树立底线思维,以容忍的态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截至目前,开展了严肃换届选举集体谈心谈话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1次。

8.党内政治生活会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严格执行和落实三会一课、机关党员双报到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制度,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内监督。三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在25日召开的领导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315日召开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32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同志们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

9.选人用人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二是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管理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凡事按规矩办、按集体意志办,不断强化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公开透明规范行使。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首先充分发表意见,支部书记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

三、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抓好今后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有关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强化两个维护、树牢四个意识、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把问题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挖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以抓整改的力度抓好我中心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努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成效。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三江新区发展事务中心党支部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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