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双公示”工作台账(行政许可)

2021-07-27来源:昭化区门户网作者:浏览:617

按照广信联办【2021】5号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请将下列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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